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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安市三项笋制品团体标准评审顺利通过
发布时间:2021-04-02 14:39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 

    近日,由永安市竹业协会牵头负责,福建省协同创新院竹产业(永安)分院、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等负责起草制订的《复水笋干罐头》、《软包装笋罐头》和《调味笋制品》三项笋制品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,永安市鑫龙食品有限公司、福建永安闽笋缘农林发展有限公司、永安市燕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、永安市毛氏食品有限公司、永安市绿健食品有限公司、福建玉双林食品有限公司、永安市贡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永安市银坑生态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。

    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、福建农林大学、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了评审组对标准进行了评审。

    评审会上,标准的起草人代表向各位专家对团体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说,现场专家组对标准适用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、运输、保质期等内容一一进行评审,确认团体标准的内容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、符合安全性要求、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,可作为团体单位组织生产和质量检测的依据。

 

    通过永安笋制品团体标准的起草与实施,规范笋制品工艺,有助于推动笋制品品质和知名度的提升,进一步提升企业在笋制品行业的竞争力,对于促进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、实现乡村振兴各项目标有重要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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